2018年清明节休市时间为4月5日(星期四)起至4月8日(星期日)止,4月9日(星期一)起正常开市,4月4日(星期三)晚上不进行连续交易。为防范风险,根据各交易所调整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通知,我司经研究决定,对各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作同幅度调整:
一、清明节期间各品种交易保证金调整
自2018年04月03日(周二)结算时起调整。
1、大连商品交易所:豆粕合约交易所交易保证金调整为9%;其余各品种期货合约不变。
2、上海期货交易所:天然橡胶合约交易所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0%;其余各品种期货合约不变。
3、郑州商品交易所:PTA、动力煤、菜粕、棉花、菜油、白糖合约交易所交易保证金调整为7%:其余各品种期货合约不变。
二、清明节期间各品种涨跌停板调整
自2018年4月3日(周二)结算时起调整。
1、大连商品交易所:豆粕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提高至7%,其余各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不变。
2、上海期货交易所:天然橡胶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由7%调整为8%;其余各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不变。
3、郑州商品交易所:棉花、菜油、白糖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提高至5%:其余各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不变。
三、清明节后各品种交易保证金及涨跌停板调整
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,各交易所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节前水平。
其余未涉事项仍按交易所规则执行。
请各位客户关注保证金调整对您交易产生的影响,及时调整您的持仓,注意风险防范。
特此通知。